发布日期:2024-11-07 15:48:33 浏览次数:664次
2024年福建省的社保缴费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总水平有所调整。
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为16%,个人缴存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失业保险:根据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至1%,并延长至2024年底。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同,费率有相应的下调,政策实施期限同样延长至2024年底。
2024年度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2164元/月,下限暂按不低于3300元/月执行,具体下限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新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同样为22164元/月,而下限则为4433元/月。
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根据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核定的。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问:2024年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
答:22164元/月。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问:如果缴费基数需要调整,参保单位应如何操作?
答: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